来自社保部门的信息,无锡市2011年度市区工伤和生育保险的有关待遇进一步调高,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都将进行增加。与此同时,生育保险中的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发放标准也从853元提高到929元。由此,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员的待遇进一步提升,新规定从7月1日开始执行。
据了解,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调整之后,工伤保险待遇的计发基数,即无锡市上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3869元。 调整后,在伤残津贴方面,伤残等级一至四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90元,二级180元,三级170元,四级160元。伤残等级五至六级并领取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5元和130元。在生活护理补助方面,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护理费标准基础上,完全护理依赖增加125元,大部分护理依赖增加100元,部分护理依赖增加75元。与此同时,在抚恤金方面,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5元。
此外,此次生育保险待遇也进一步调整,市区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从853元调整到9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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