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苏州市区首批75769名灵活就业人员4月起全部纳入生育保险体系,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2010年1月,苏州市颁布实施《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办法》。明确参加市区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不提高个人缴费比例的情况下,可统一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目前,苏州市社保中心已完成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的程序设计、数据测试、缴费月度审核结算等前期准备工作,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内75769名正常参加医疗保险并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从4月起即可享受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据苏州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二是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已参加医疗保险并正常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0个月。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自营劳动者、家庭帮工和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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