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出台的第一部社保领域的综合性大法。新法究竟有哪些新政?昨天,高新区人社部门邀请省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孟超律师对新法进行了解读。
亮点1 工作一天交一天保险
“如果我们单位招了个50多岁的民工,企业要不要为他缴纳养老保险?是否劝他回家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昨天,高新区一家企业人力资源工作人员抛出这样的问题。
孟超律师当场表示,《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一些单位招用农民工,哪怕是59岁,都要为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到60岁时,再决定是否续交满15年,还是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亮点2 抚恤金不用再找单位
以往职工死亡后,其遗属(未成年子女、老伴等)抚恤金问题曾引起过诸多投诉,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不能兑现按时发放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抚恤金不会低于低保标准,这是以前所没有的新规定。”
亮点3 统筹基金可先行支付
新法实施后,对于医保待遇方面,出现一些新的变化。目前,因公(工)负伤、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
7月1日后,新法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在境外就医的。如果被他人无辜打伤,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肇事者负担,肇事者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肇事者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肇事者追偿。“这就体现了医保人性化与先治病救人的目的。”另外,对于自残自杀等行为,新法实施后,也可由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
亮点4 超60岁仍可申请工伤
新法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按道理来说,工伤保险支付的对象应是上班族,也就是说60岁退休之前。据孟超律师介绍,近来有个案例,一个农民工,已经65岁了,在一家单位从事保安,上下班骑车被撞伤了,能否算工伤呢?“农民工没有退休年龄一说,因此,他们只要在工作时受伤害,不管年龄,都可申请工伤。”
亮点5 丈夫保生育险妻受益
目前,生育保险在用工单位已经普及。但以往,如果夫妻两人中,只为男方交了生育保险,妻子未交且不是农业户口的话,生孩子后,有关费用不能报销。
7月1日之后,这种情况有所改变了。新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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