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事项: 男职工报销生育保险条件及流程
信访时间: 2011-10-11
信访人姓名: 盛海船
信访内容: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于2011年1月份给我缴纳昆山职工保险,到现在已满十个月,我老婆于2011年10月7日在昆山中医院生下我们第一个宝宝,我这个情况能不能申请生育保险报销?可以的话,需要哪些资料?补充,我现在还在继续缴纳职工保险.
受访单位: 劳动和社保局[2011-10-11]
回复时间: 2011-10-11
回复意见: 盛海船同志: 你好!你在昆山网上信访系统中咨询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 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要连续不断缴纳社保满10个月,小孩出生当月往前推算满10个月。 2、依据《昆山市职工生育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其配偶生育第一胎时,可按标准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请你提供女方无工作证明(居委)、孩子的出生证、生育证、出院小结由男方单位到我局审核办理。 此复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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