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
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⑵生育或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其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或中断缴费,下同)满10个月以上。
2.符合上述条件的女职工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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