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010年生育保险到底报销多少钱问题求助
网友提问:
杭州市2010年生育保险到底报销多少钱?
这两天打劳动保障电话12333问的,那里面的客服人员跟我说顺产报销2400,剖腹产报销5000,但是他们说社保办给的3个月的按基数交的钱是给公司的,公司只用付我三个月的工资就行了。我不知道是不是这样子的。因为之前问的客服人员说这两部分钱都是给孕妇的。所以我现在都不知道哪个是对的哪个是错的了~~麻烦朋友们说说。。谢谢~~~·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一般为费用的50%左右。
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15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①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3、生育医疗费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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