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出台的生育保险报销办法怎么执行的呀?我爱人现在快要生产了,今年2月辞职的,现在没工作,辞职前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一年,即2010年2月至2011年2月,之前在另外一个公司上班也交纳了一年多。现在能报销生育保险吗生育津贴吗?在岗职工加上生育津贴能报销万把块呢,这对我们来说可是件大事啊。咨询医保中心说这种情况报销不了,那我们出台的新办法是糊弄百姓的吗?
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郑政〔2010〕32号) 的规定,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年以上不满3年,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职工,或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3年以上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的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按该文件规定的标准支付,但是不享受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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