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怪了,孩子都3岁了,今天单位才给我发了生育金。一看吓一跳,竟然是平安保险公司出具的赔保证明,理由是生育意外。”翠竹幼儿园的曹老师(化名)日前向记者反映了这一情况。曹老师很奇怪,自己是正式职工,为什么生育金不是社保局发来的,而且理由是生育意外?
记者在翠竹幼儿园见到了园长唐女士。一听是来问生育金的事,唐园长连忙喊来会计左某。左某确认,曹老师是正式职工,不过按现行有关规定,正式职工无法参加生育保险。记者随后从市社保局医保处工作人员证实,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不参加生育保险。“如果是企业职工,那么社保基金会承担一部分生育保险,单位也承担一部分;如果是事业单位,则是不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开销一般由单位承担。”该工作人员说,有些事业单位会补贴给职工一部分金额,也有的则完全由职工自己承担。“目前我们也在进行争取,尽量能够在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医保内增加生育保险。”
问题到这里只明了了一半。那么,曹老师为什么直到3年后才收到生育保险赔偿金,而且是由平安保险公司给出的“生育意外”赔偿呢?翠竹幼儿园唐园长解释,这是由于幼儿园性质比较特殊,“我们所有的职工都是女的,都面临一个生孩子的问题。”唐园长说,为了给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一部分经济补贴,幼儿园另外帮她们办理了住院险,每年270元。“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了,还是托幼办存在的时候给职工们办的福利。”唐园长说,曹老师拿到的生育金就是这份保险的赔偿金,赔偿名义为生育意外赔偿。对于这份额外保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记者,整个天宁区所有幼儿园,每年只有10个名额可以拿到这笔钱。“如果人多,就得排队。曹老师会等3年,也是运气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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