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开展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服务管理试点工作的统一要求,市人口计生委积极推进户籍人员计划生育居住地服务管理试点工作。
一是出台文件,为户籍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居住地服务管理提供政策保障。2011年5—8月,市人口计生委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上海市户籍人员计划生育居住地服务和管理试点的实施方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居住地办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做好本市居住地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试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办理了居住登记的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可以凭居住登记等材料在现居住地接受0—3岁早教咨询指导、享受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多项计划生育居住地服务事项,并明确了各服务事项的工作流程和推进的时间结点。
二是调整人口计生信息系统,为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地服务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为配合户籍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居住地服务管理事项的落实,市人口计生委及时调整人口计生电子政务平台,进一步改造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系统,详细梳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免费基本项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办理流程,完成了针对上述业务办理由户籍地向居住地的变更所涉及到的程序和代码修改工作,并已在试点地区上线运行。
三是指导试点区镇采取措施,落实试点项目。指导杨浦、宝山和嘉定三个试点区人口计生委积极做好试点宣传发动工作,利用有线电视、报纸等媒体,宣传与居住登记挂钩的配套政策服务事项;三个区人口计生委分别制定下发试点实施意见,提出本区推进试点工作的具体要求,并根据各区的实际,在确保落实市人口计生委统一规定的试点服务项目外,增加了试点项目。如:杨浦区将免费孕前优生检测也纳入居住地服务试点范围;宝山区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系列服务、家庭计划指导服务等纳入居住地服务试点范围。各试点镇人口计生办,及时摸清人户分离人员的有关信息,明确服务对象,通过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将服务项目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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