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能使用丈夫的生育保险吗
问:我之前在广州已经购买了1年的生育保险,现在回来惠州工作,才刚开始购买社保,现在开始怀孕啦,从预产期计算,到我生育时,生育保险才买了11个月,这样可以等生完后,生育保险购买年限达到13个月后才申报生育保险吗?或者直接使用丈夫的生育保险进行申报?
回复:
你好!不可以。累计缴费满1年是指生育时缴费满1年,而不是申报待遇时满1年。生育保险待遇不包括男职工,所以不能报销待遇。可以将广州的生育保险转移至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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