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06年开始,宁波就已将工伤险和生育险纳入五项社保范围,推行社会保险“五费合征”工作。到2010年,宁波市已全部实现社会保险“五费合征”。
5年前,宁波已推行“五费合征”
草案的规定,对宁波企业和个人而言,有什么影响吗?
“宁波已推行五费合征5年了,可以说这个变化对宁波的企业和职工而言影响不大。”市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申报科相关负责人说。
2006年以前,用人单位选择性参保的现象时有发生。针对这个问题,宁波当时就想了个解决办法,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险合起来征收,如果企业要正常运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就必须缴齐这五险。这个办法,也就是现在推行的“五费合征”。
从2006年1月起,市级统筹区开始实行“五费合征”,其他县(市)区也陆续跟进推行,到2010年,宁波市已全部实现社会保险的“五费合征”。
职工签合同时,要问清缴费基数
从缴三险到缴五险,宁波5年实行下来,绝大多数企业都是积极响应参保。
“工伤和生育险就五险缴纳的费用比例来说,本来就很小,但回报却很高。”该负责人介绍,如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按3000元算,每月也只需缴纳12元。如果职工发生《工伤保险条例》中属于工伤认定的意外情况,社保可以承担赔偿金,如果企业没有为职工参保,就只能自负相应赔偿,并且容易引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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