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根据规定,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职工生育(含流、引产)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女职工在不同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医疗费用将会有不同的定额标准。
顺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助娩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剖宫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住院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此外,女职工在门诊进行人工流产手术时,其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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