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地户籍职工可参保生育险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了2011年北京人力社保方面的工作要点。今年,北京市人力社保工作的“着力点”将是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服务体系,在就业、社会保障、公务员管理等方面都将出台多项举措。
在社会保障、就业帮扶等政策当中,都体现了城乡一体化的概念,比如进城务工的农民参加养老险,政策将同城镇职工实现统一;部分社会保障,如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覆盖面将有所扩大,外地户籍的职工也将被纳入。
本报讯今年,北京将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在京工作的企业外地职工也将可参加生育保险。同时,进城务工农民将和城镇职工享受同样的养老待遇,在京外国人也将可参加养老保险。这是市人力社保局昨日发布的消息。
生育
生育险向外地户籍职工放开
今年将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水平多样化、服务均等化、管理精细化”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各项社会保险中,生育保险的政策规定将有变化,首次向外地户籍职工放开。
2005年公布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指出,生育险的适用人群条件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以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北京市户籍职工。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是一致的。具体的数额和企业内所有符合参保条件职工月平均工资总数挂钩,然后按照一定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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