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识手册 | 社保查询 |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 生育保险 | 工伤保险 | 失业保险 | 百家争鸣 | 问吧
向日葵保险网 > 社会保险频道 > 生育保险 > 正文
 
南京市生育保险政策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的0.8%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参保男职工配偶为无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检查、分娩、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3、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以《就业登记证》核定时间为准)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检查、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4、参保女职工退休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5、参保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指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问:生育保险用药和医疗服务范围是什么?

  答:生育保险用药和医疗服务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参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和医疗服务范围调整制定。

  问:职工生育或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具体如何支付?

  答: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使用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时,应先按规定比例自付,再按以下规定享受待遇。

  1、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基金按规定支付。

  2、分娩及分娩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

  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分享到:

关注向日葵微信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

社会保险关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