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大肚子”的准妈妈们为了办理妊娠登记手续,要先后跑街道、医院、社保等多个部门。今年,市人力社保局在全国率先推出人力社保、卫生和计生“三局”联网模式,实现了参保人员从妊娠到分娩纵向包揽,从计生登记、医院建档到妊娠登记的一站式服务。
据介绍,目前市人力社保局与市卫生局、市计生委联手搭建了网络平台,开辟了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妊娠登记“绿色通道”,实现一站式服务。简化了以往参保职工先到计生部门领取《生育服务证》,再到定点医院建立孕期保健档案,最后持《生育服务证》和妊娠诊断证明等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妊娠登记的多项流程。“三局”联网模式启动后,方便了参保职工办理妊娠登记手续,也规范了报销流程。截至目前,联网办理登记率已达70%;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的住院联网结算率也达到99.53%;门诊联网结算率达到80%以上。住院、门诊的联网结算基本全覆盖,包揽了参保人员的生育保险需求。
新闻链接
“生育津贴”怎么算?
相关数字显示,最近几年是80后的生育高峰期,所以生育保险也受到普遍关注。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计划生育手术费四项待遇。按照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标准按日计算。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数额除以30.4计算。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据市社保中心介绍,生育津贴指在职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的工作以致收入中断时,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以维护和保障妇女及婴儿的正常生活。女职工生育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工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向登记参保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津贴。值得注意的是,申领的生育津贴不是全部支付给女职工本人,因为单位已经支付了产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将支付给单位。如生育津贴高于工资,单位应当将高出部分的“差额”足额发放给职工本人。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