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是为保障妇女劳动者在生育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由社会对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并保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符合政策的育龄妇女可以享受在怀孕期间的诊断、检查、分娩、引/流产。生育保险的统筹项目包括:产假工资,包括产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实行定额包干,由生育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① 怀孕不满4个月引流产的300元;
② 顺产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流产的1600元;
③ 阴式手术产的2000元;
④ 剖宫产的3800元。
符合晚育(24周岁)的女职工可享受五个月的产假。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产假天数÷30天
生育保险对于每个要做妈人来说都是切身实际的有效保障。政策规定:个人是不缴纳生育保险的,须由企业为职工缴纳。
计划生育内的女职工,在宝宝出生当月之前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十月怀胎,加上早产、剖腹产等因素,最长只有十个月的时间,所以,在这里提醒广大女性朋友们:提前投保,不要等到怀孕了才想起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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