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京工作生育险什么时候开始上?
来信内容:
外地户口在京工作生育险什么时候开始上?新政策执行前没上生育险是公司进行报销吗?如果不报销找什么部门?
处理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发来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依您所述,您属于外埠户籍人员,如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且持有北京市人事局签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及时办理参加生育保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按照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法》要求,今年我市将研究出台外地户籍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相关政策,但在政策出台前,仍执行现行办法。
二、目前未纳入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生育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1988年第9号令)、《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等有关规定支付费用。
依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的规定,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三、如果单位未按相关规定执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您还想了解人事和劳动保障政策欢迎您拨打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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