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报销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费
一、报销范围
参保职工按计划分娩后,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术及复通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参保单位欠费或停保期间发生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携带资料
申报时须填写《广州市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审核表》一式两份(单位加盖公章),并同时携带参保职工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此证的须提供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实施复通术者须提供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手术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包括手术名称)或病假建议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明细清单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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