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人社局医保中心了解到,我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实施方案已于近日获市政府批准。3年内,不同县(市、区)同一险种的参保人员将享受统一的医保待遇水平,并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就医购药“一卡通”。
沧州市区居民小王原先在市区一家企业工作,并加入了职工医保。而从去年起,他应聘到南皮县一家私营企业上班。由于他的医保卡不能在县里药店划卡买药,所以他感到十分不便。而公务员马先生由于工作调动,只能将医保由市区转至某县,医药费报销水平要下降3个百分点。据市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随着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方案的实施,上述问题都将不复存在。我市将于2014年年底之前,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统一政策标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的目标。医保“同城不同待遇”、异地就医结算不便及风险共济作用有限等状况都将得到解决。例如,同为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在市区与各县将享受同等的报销比例,并可以在全市任一家定点单位就医、购药。
另外,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也将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实施市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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