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本人或老公生产当月在交金(不用满一年3个月以内都行)
2.外地县级医院生产
申请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双方户口本首页(你爸爸那页)+本人那一页)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农业银行银行卡亦可。
6.出院小结(别忘记让医院盖章)+复印件
7.准生证+复印件
8.外地生产需县级以上的医院!
附带: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