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黄骅市计生局获悉,自2006年至今,全市已有4000余名农村妇女办理了国寿计划生育妇幼幸福意外伤害保险。
多年来,计生局计生协积极协调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开设了让利于计划生育家庭、增强计划生育家庭应对意外伤害能力的险种。在计划生育家庭办理一、二胎准生证时,经本人自愿办理保险。被保险人每人交纳50元保险金。参保时间从被保人怀孕至宝宝出生为止。
据了解,凡持有河北省常住或者临时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妇女并已领取准孕证或者准生证且身体健康,无妊娠和分娩禁忌症者,可作为被保险人,且投保人(激活人)与被保险人须为同一人。被保险人在合同保险期间内生育的婴儿为附带被保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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