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中的缴费满一年,是说孩子出生前的12个月连续缴费。你述说的08-09年的缴费,目前中断,是不符合领取生育保险的条件的,从下个月的缴费也交不够12个月。
从你这方面条件是不符合的,但并不是没有办法,新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这条规定中提到“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是说,如果男方单位一直连续缴纳生育保险的话,其未就业配偶也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注意“未就业”这个条件,目前各地市的规定不尽相同,你要注意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的执行要求,比如说可能需要做失业登记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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