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一胎生育登记备案
2、办理单位: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3、办理窗口:社会事务计划生育(1层82-83号)
4、承诺时限(工作日):即办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咨询电话:88333783
7、投诉电话:88855910
二、法定依据
《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三、办理程序
1、申办个人到政务大厅计划生育窗口、所在社区、小区、单位领取并填写《一胎生育登记表》,由所在社区、单位、小区物业进行审验并盖章确认;
2、申办个人持相关资料到政务大厅计划生育窗口,由窗口工作人员对所提供资料进行审查及办理;
3、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并发放《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册》,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报个人并说明理由。
四、前置条件
1、女方工作单位位于高新区内(需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高新区人口计生协议书)或女方户籍所在地属高新区;
2、女方属集体户口的在户口所在单位进行确认审核;
3、女方户口不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碑林区)及高新区的需提供户籍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依法结婚的夫妻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在女方怀孕后至孩子出生一个月内。
五、申报材料
1、一胎生育登记表(一式2份);
2、结婚证、户口本、女方一寸照片一张;
3、女方户口不在西安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碑林区)及高新区的需提供户籍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六、备注事项
根据《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一胎生育在女方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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