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明年1月份恢复为1%
我市生育保险制度自1995年开展以来运行健康平稳,医疗服务备案制度逐步推开,定点医疗机构微机联网工作准备就绪,较好地发挥了社会保险的互助互济功能,切实维护和保障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很多企业也面临着挑战,为缓解企业压力,自2010年4月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由1%降为0.7%,仅此一项为企业减少开支600多万元,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自2012年1月起,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恢复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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