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释疑:在众多职工享受到生育保险好处的同时还要明白,参加社会保险既是权利又是义务。一个成熟的社会需要生育保险,它能均衡用人单位的生育成本,使生育的女职工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保证新生婴儿健康,为整个社会劳动力素质的提高提供物质基础。这是社会的共同利益,也就要由个人、单位、国家共同负担。
如果只有年轻的女职工参保,男职工、已生育的女职工都不参保,按每人每年只缴200多元,又怎样付得起广州生育保险人均1.6万元的巨额费用呢?所以,生育保险具有强制性,全部职工都应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按照“风险分担、互助合作、所得再分配”的社保基本原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国家的法令,将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实现社会统筹、互助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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