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人员可在东莞参保
东莞市社保局昨日发布《关于在东莞市就业的港澳台侨及外籍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从7月开始在莞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华侨以及外籍人士均可在东莞参保享受待遇并可以在内地流动。
对此,台湾企业主Johnson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我们觉得有了保障和安全感。”
出国就医不享医保待遇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在莞就业的港澳台人员近5万人,外籍人员约5000人,其保险权益的要求逐渐受到东莞市政府重视。在今年4月,外商通过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提出要求,希望外籍人员在莞参保。东莞市社保局昨日发布了“通知”对此事进行明确。
根据“通知”,从7月1日起,在东莞就业的港澳台人员、华侨以及外籍人士等纳入东莞市社会保险。要求参保人属于在东莞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办理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与东莞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莞就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港澳台人员、华侨及外籍人士,可按东莞非本市户籍员工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东莞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该负责人称,这几类人员等在东莞参保并缴费后,“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其各项保险的相关待遇均按东莞市现行的相关规定给予支付。”
同时,根据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相关规定,这几类人员在出国及赴我国台、港、澳地区期间因病就医者,将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后可在内地流动
据悉,聘雇这几类人员的用人单位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时,除需另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人员身份证、就业证外,其余手续与内地员工一致。
该负责人表示,如果这几类人员等与东莞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内地流动,当地有社保机构予以接收的,按东莞相关的转移办法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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