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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生育保险定额标准由1800元上涨为2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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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兰州市人社局了解到,从6月1日起,兰州市对生育保险部分政策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扩大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今后参保男职工不但可享受生育护理津贴,其配偶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

  兰州市生育保险定额标准由1800元上涨为2100元

  昨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了解到,从6月1日起,兰州市对生育保险部分政策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扩大了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今后参保男职工不但可享受生育护理津贴,其配偶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同时,提高了生育保险定额标准,孕产妇正常产定额标准由1800元调整为2100元,14家医院将执行此次调整定额标准。另外,还降低了孕产妇使用血液制品自付比例。

  参保男职工可享15天护理假津贴

  记者了解到,在此次调整的生育保险部分政策标准,最引人关注的是扩大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参保男职工配偶从6月1日开始也可享受生育医疗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属于未参保人员,配偶生育时,参照参保女职工支付标准享受50%的生育医疗费。若男职工配偶已参加并享受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相关生育医疗费待遇的,不再享受此项待遇。

  同时,参保男职工可享受生育护理津贴。企业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在配偶符合政策生育期间可以享受15天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另外增加5天男职工护理假津贴。参保男职工实施绝育手术的,按参保女职工绝育手术的相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4家医院调整生育保险定额标准

  对于孕产妇来说,生育保险定额标准的提高将会让她们享受到明明白白的实惠。据悉,今后孕产妇正常产定额标准由1800元调整为2100元,其中难产另外增加200元,孕产妇剖宫产定额标准由3300元调整为3600元。

  执行此次调整定额标准的医院有14家,分别为甘肃省人民医院、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甘肃省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兰州军区兰州总医院、兰州军区总医院安宁分院、武警甘肃总队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兰州石化总医院、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总医院。其它定点医院则将按原标准结算。

  另外,参保女职工生育过程中发生并发症使用血液及血液蛋白制品的费用也将出现变化,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将由20%调整为10%。

  作者:李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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