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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生育保险待遇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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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先办理“生育服务证”就是准生证,再带上结婚证、准生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填表登记并指定分娩医院等,经审批合格的,到时候凭登记表、医保卡办理住院手续,直接减免生育基金统筹部分,至于生育津贴,出院后,凭出生证明、出院小结、填表登记(单位社保经办人办理),等社保把生育津贴打到单位账户上,就可以到单位领取了。

  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个人自负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负3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三)产后访视费单次限额,标准为15元/人次,累计限额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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