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内容:我妻子在厦门某公司驻江西办事处工作,以前社保等在厦门缴存,去年下半年开始转回南昌本地办理,生育保险也转回南昌,但未满1年。现妻子已怀孕,不知可否报销生育费用?应如何办理?
记者咨询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称如果是从外地转移到南昌市的职工,只能按新参保职工办理投保,缴费必须按照江西省、南昌市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在生育前至少连续正常缴纳一年的保费,并且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例的才能享受本地的生育保险待遇。(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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