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社厅印发2012年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工作计划的通知,今年,江苏将持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持续提高参保覆盖面,稳步提高保障待遇水平,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
多渠道筹资推进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保
今年,江苏将重点推进农民工、非公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做好在华就业外国人参保工作。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推广爱心助保协会和助保基金会等做法,帮助特殊困难群体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将学生、儿童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及时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加大建筑业、服务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力度。按照“先保后征、即征即保”要求,将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障体系。采用多渠道筹资的方式,推进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根据计划,今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将分别达到1718万人、2055万人、1250万人、1355万人和1215万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1530万人;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率分别稳定在98%以上和95%以上,参保率均不低于95%;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率力争达到95%以上。
五项社保待遇今年稳步提高
在养老保险待遇方面,做好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工作,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适当提高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省财政补助标准和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今年,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
在医保待遇方面,研究建立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增长机制和个人缴费机制,已确定的是,今年城镇居民医保的政府补助将不低于每人每年240元。巩固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成果,探索建立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逐步将门诊常见病、多发病纳入保障范围。完善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减轻参保人员特别是重病、大病困难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和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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