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生育保险自开展以来运行健康平稳,从今年4月1日起,根据泰安市人社局泰人社函(2012)79号文件精神,肥城市社保处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根据肥城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和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情况,制定肥人社发(2012)50号文、(2012)51号文,大幅度提高生育女职工的医疗费待遇。
至此,肥城市参保女职工最低可享受生育保险金7360元,最高能享受13000元,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也可以享受近2000元费用,人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9600元。(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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