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罚5000元或处分责任人
用人单位违反条例规定怎么办?对此,《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违规单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处以罚款,或者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此外,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或者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给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重庆商报)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