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下月起生育保险待遇大幅提升报销范围扩大
12月1日起,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将有大幅提升,报销范围扩大,报销标准也大大提高。据测算,平均个人负担将控制在3%以内。
据统计,目前南京有230万人参加了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其中市本级有186万人。今年1至9月,南京已有1.9万人报销了生育费用,基金支出达2.4亿元,预计新政实施后,基金一年将增加支出2000万元。
产前检查
调整门诊产前检查标准
将能多报销300元
准妈妈们从怀孕到生产,会经历各种孕期检查项目。她们如此辛苦地坚持定期检查,是为了掌握各阶段胎儿发育的情况,迎接宝宝顺利出生。
下月起,准妈妈们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建卡(册)起至孕20周(含20周)内的费用结算标准将由400元提高至500元;孕20周后至住院分娩前的费用结算标准将由600元提高到800元。
有关负责人介绍,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基金按规定支付。“目前医保中心和医院的产前检查结算标准是1000元,也就是说孕妇做产前常规检查,1000元以内的费用自己不掏钱。从下月起,产前检查结算标准将增加300元,这意味着,孕妇将可以多做几项检查。”不过要注意的是,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算;达到或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算。
分娩
在二级医院顺产
4000元以下个人不需掏钱
据介绍,生孩子的医疗费用是分段报销的。其中,顺产2000元、助娩产2200元、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自己不花钱。下月起执行的新政将惠及生宝宝费用较高的人群。顺产2001—4000元、助娩产2201—4500元、剖腹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10%下降为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5%下降为0。
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55%下降为3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由45%下降为20%。
报销范围
增加两个低频并发症报销病种
目前,南京把子宫破裂、羊水栓塞等5个低频率并发症病种和胎盘早剥、妊娠剧吐等22个常见并发症病种纳入了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下月起,南京还将增加两个低频并发症病种:前置胎盘伴出血、重度子痫前期。
同时,把低频并发症病种“产后出血(出血量大于800ML)”调整为“产后出血(出血量大于1000ML)”。原常见并发症第19病种“产后出血(出血量小<等>于800ML)”调整为“产后出血(出血量小<等>于1000ML)”。
提醒
用人单位欠费或未足额缴费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有关负责人提醒,因用人单位中断或未足额缴费、职工劳动关系转移原因造成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的,自中断之月起停止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三个月内补足欠费及滞纳金的,计算连续缴费月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欠费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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