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育保险办法何时出台?
问:宜昌市生育保险办法何时出台?
我省襄樊市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了:第十四条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的,其配偶按规定报销生育医疗费。
宜昌市何时能出台相应办法?
提问者:假装纯情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生育保险政策的咨询。
按照宜昌市目前政策规定,单位的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其配偶生育医疗暂时未纳入享受范围。我市正在对男职工缴费后享受待遇问题进行研究,有望在今年内出台相应的办法。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6731157,联系人:云蓉。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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