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交的生育保险可以给妻子生孩子报销吗?
市人力社保局:该政策由各县(市、区)社保局各自制定,细节略有不同
近日,有网友在本地论坛上发帖咨询,他和妻子都在临海生活、工作,不久前有了个宝宝。最近,他把妻子生宝宝住院的资料整理好,拿到临海社保部门报销。但工作人员回复,丈夫交过生育保险、妻子没交的情况下不能报销。
这名网友说,他在网上查到,近年全国各地都出台了生育保险相关政策,“我向椒江那边的朋友打听,他们说,像我这样的情况在椒江能报,那怎么在临海就不能报了?”
日前,记者针对此事致电市人力社保局。该局工作人员说,台州各县(市、区)的生育保险政策由各地社保部门分别制定,因此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临海和椒江的报销情况也会有不同。
记者随后致电椒江区人力社保局。该局工作人员说,根据该区生育保险政策,如果夫妻双方都交了生育保险,应依照妻子持有的保险来报销;如果男方交了,女方未交,但女方自己有工作单位的情况下,女方应与其单位协商,让单位按政策交保,因为给员工缴纳保险是单位应尽的义务;如果男方交了,女方未交,而女方没有工作单位,可由男方这边按政策报销,但报销额度和女性交生育保险后的报销额度不一样。
临海人力社保局工作人员在听到网友反映的情况后说,按照临海的生育保险政策,只有交过生育保险的女方可以报销,男方即使交了也不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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