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记者从省妇联了解到,《辽宁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辽宁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目前已在全省颁布实施。与上一个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相比,新增加的妇女与社会保障、儿童与福利两大发展领域成为最大亮点。
新的10年,妇女发展规划确定了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7个发展领域,提出了59项主要目标和79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确定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5个发展领域,提出了58项主要目标和59项策略措施。
新增加的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提出了7项目标,主要包括:城乡生育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生育保险覆盖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妇女生育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妇女,妇女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妇女养老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在儿童与福利领域提出了8项目标,包括:扩大儿童福利范围,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重点关注流动和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流浪儿童等方面问题,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新规划中还提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学前3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等10余项发展目标都要高于国家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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