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日,在德城区某企业工作的市民李先生致电晚报帮办热线2220081,称自己的妻子即将生孩子,而且医生建议剖宫产,“估计花费的费用比较多,可是妻子没有工作单位,从未参加生育保险。不过,我的单位为我入了生育保险,请问我能不能报销一些费用?”
答:帮办就此咨询了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工作人员告诉帮办,根据《德州市生育保险单病种限额管理办法》规定,像李先生这种情况,可以申领医疗补助金。
李先生妻子住院分娩时,生育医疗费用与医疗机构现金结算,由李先生所在单位持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出院小结、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发票、职工配偶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的证明等资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医疗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的报销标准为平产437.5元、难产553元、剖宫产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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