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东莞市社保局召开全市非本市户籍职工子女参加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今年9月1日起,全市32个镇街将各选取一所学校进行试点,父、母任一方在该市就业且连续参保满1年的新莞人子女,都可自愿参保,届时他们可享受与本地农居民同等的医疗待遇。
新莞人子女在莞参加医保一个月个人需要交纳27.18元,市、镇两级财政政府共同补贴18.12元。参保后,新莞人子女便可享受住院、特定门诊、社区门诊等服务内容的全方位医疗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最高达20万元/人年,住院政策范围内基本医疗费报销比例最高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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