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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缴纳生育保险女方可享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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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于调整市城区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宜劳社发[2009]7号)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男方缴纳生育保险女方可享受吗?

  问:男方缴纳生育保险女方可享受吗?

  你好!我因身体不好怀孕后就离职了,现在无工作.想请问下我老公单位有买保险,到我生产时可以报销吗,请问报销的标准是多少呢?报销的流程和手续是怎么样的呢?

  提问者:闪闪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欢迎您对生育保险政策的咨询。

  《关于调整市城区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宜劳社发[2009]7号)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1、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2、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3、上述生育保险正常足额缴费不计算补缴时间,中断生育保险缴费记录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后开始正常足额缴费时起计算连续缴费时间。

  按照您所说的情况,若您本人没参加生育保险,只是老公参加了生育保险,那就不能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相关费用。

  按照目前政策规定,单位的男职工缴纳生育保险暂时未纳入享受范围,省厅正在对男职工缴费后享受待遇问题进行研究。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6731157,联系人:云蓉。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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