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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和县参保居民明年“同城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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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日前出台的《关于含山县和县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通知》,自2013年元月1日起,马鞍山市正式将含山县、和县纳入市级统筹,参保人员可在市、县所有定点单位持卡结算,实现“同城同待遇”。

  两县纳入市级统筹后,依托“金保工程”,可实现全市参保人员就医持卡实时结算,解决了以往县参保人员在市区医院就医须先由个人垫付再回县里报销的问题。同时,通过共享市、县定点单位资源,有利于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

  市级统筹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和基数、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个人账户配置比例和基数均按现行规定执行。此外,两县参保人员均按照市区待遇,新增享受企业职工和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和居民生育保险制度等4项制度,大大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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