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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办理异地就医探亲地生孩子享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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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长期在外地工作(派出机构)、探亲(夫妻两地分居、双方父母家)的参保人员需在生育前于每月1~20日到沈阳市医保局或各所属分局办理异地就医审批手续。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
  问:在校读博士期间生了宝宝,当时住院花了不少钱,请问可以给报销吗?报销多少啊?

  答: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分娩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待遇。

  参保人员应持本人的《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及相关材料到沈阳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否则,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生育医疗费补贴和生育生活津贴。

  在选定医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垫付,分娩出院后,由选定医院按规定的补贴标准抵减参保人员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正常产可享受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为300元,难产及剖宫产可享受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标准为5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00元医疗费补贴。(来源:沈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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