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深圳户籍在职人员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问: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能否参加综合医疗保险?
答:非本市户籍在职人员按规定应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但经用人单位申请,非本市户籍的在职人员也可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非本市户籍的在职参保人员的参保险种可在劳务工合作医疗、住院医疗保险、综合医疗保险这三种险种之间进行相应转换。
问:非深户在职员工为什么不能参加生育医疗保险?
答:到目前为止,我市绝大部分非深户员工为降低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不愿意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参保率太低,这一险种无法在非深户参保员工中推广。以后再考虑非深户员工的生育医疗保障的社会统筹问题。
问:因工作变动造成医疗保险缴费不能连续,怎么办?
答:根据《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年以上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因工作变动,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可由本人连续缴纳,并视同连续缴费。但缴费若中断,不能补交;非深户籍参保人不能由个人缴交。
问: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参保人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另有规定的除外)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90%(退休人员95%)。
问: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个人账户用完后超额的门诊医疗费用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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