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医保中心】
1、生育医疗费
本地生育者:出生证明、产前检查费票据;
异地生育者:所住医院收费类别证明、出院证明、出院发票、医疗费用明细单、《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计划生育费
门诊计生(指人流、上环、取环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医疗费用明细单、票据。
住院计生(指人流、取环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医疗费用明细单、票据。
如职工在外地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交急诊、急救证明或因公出差的相关证明(已在中心备案的除外)。
报销的时间限制:顺产半年内申报资料;剖宫产八个月内申报资料;人流、上(取)环三个月内申报资料。当年双月的1—5日提交资料。审核后,于单月的16—25日上午凭回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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