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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工资公司强调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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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前,职业女性既要参加工作,又需负担起人类自身再生产的任务。但在怀孕、分娩、育婴期间,却因部分或全部不能参加工作而减少甚至失去收入,同时又要增加医疗保健费用,不仅在身体上承受负担,更在精神上承受压力。

  12月10日,佛山市人社局制定的《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或将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届时,生育妇女根据不同单位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获得不同的生育津贴数额。目前若按照佛山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来算,生育津贴额度应不会低于2300元/月。

  解读:

  凡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在参保之列,是否具有本市户籍、是否为城镇户口等均不再是“门槛”。佛山该项新政突破了饱受诟病的户籍歧视,大大扩充了享受生育津贴妇女的范围,也是城市文明的体现。

  说到底,生育津贴就是为了保障职业女性不因生育而减少收入。

  但不少单位支付的产假工资往往较少,甚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这就损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所以,佛山根据不同单位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发放生育津贴,是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举,充分尊重了妇女生育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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