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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育津贴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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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根据相关规定,晚育津贴领取条件是:到达晚婚条件,并且为初育,晚婚就是: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申请晚育津贴需要相应的条件方可,如结婚证,生育服务证,填写《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申领晚育奖励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如有一方无单位应在(盖章)处注明“无单位等等。

  申请晚育津贴手续

  一、《结婚证》

  二、《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三、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四、就诊医院《诊断证明书》

  五、以上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填写《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申领晚育奖励的,应夫妻双方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如有一方无单位应在(盖章)处注明“无单位”。

  七、如果身份证号开头不是“110”的提交《户口簿》或《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夫妻双方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份。

  八、《医疗手册》原件及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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