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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报销期成半年,愁坏产后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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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市民刘女士反映,生育险报销有效期由一年变成了半年,而且必须本人亲自去,这一规定让一些生育后身体虚弱的产妇很为难。市医保局的工作人员回应,这样的规定是为了防止骗保的情况发生,如有特殊情况,可以与医保局生育科联系处理。

  刘女士今年2月剖腹产生下了小孩,现在她的身体仍然很虚弱。“生育保险报销有效期原来是一年,现在变成半年了,而且必须得本人去,对于我这样身体恢复得比较慢的人来说,去一趟劳动大厦很费劲,还得把孩子带上。报销的时间只有每个月的5号到15号,排队的人很多,去一趟很不方便,这样的规定不够人性化。”刘女士认为。

  记者随后联系了市医保局生育科郝军科长,他说:“原来规定的有效期是一年,但是发生过很多次骗保险和冒名顶替的情况。对于产妇来说,一年的时间比较长,到时候从身材上就没法判断了,所以有些没生过孩子的人也来冒领生育保险。为此,从今年开始,有效期调整成半年了,而且必须本人来核对确认。对于那些身体状况确实虚弱的市民,可以来我们这里说明情况,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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