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非京籍职工等新群体被纳入北京市生育保险范畴,随之带来了一个新问题。
此前北京市规定,对于北京市民的新生儿,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新生儿出生时即患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而对于非京籍职工来说,虽然这些父母参加了生育保险,母亲分娩时的生育费用也能够报销了,可是由于其孩子的户籍可能还是非京籍,因此这些新生儿在出生时因患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仍然无法报销。
对此,北京市两会上传来消息,北京市正在研究扩大生育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此外,北京市今年还拟将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妊娠合并症,也纳入到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另外,产前检查费的基金支付标准,也有望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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