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及相关政策解读,北京生育保险政策从明年前将发生不少变化,具体而言,可分为如下几点:
一、外地户口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了。这是一个最大的变化。在原来,外地户口是不能上生育保险的(即只有四险,无五险)。因此外地户口有生育时,生育费用(按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与产假工资要由单位承担,这使得很多用人单位不满。如果是本来可以上生育保险而用人单位不上,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相关费用,这是可以理解的。但单位不是不想上,而是想上不能上,有关责任却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这就使用人单位难以理解了。2012年以后就不一样了,非京籍职工也纳入了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待遇。据报道,由此多享受生育待遇的人群达4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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