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生育保险条例》是今年的重要立法之一。生育保险制度是通过企业缴费、生育期间发放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等待遇,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基本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过去深圳一直未单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仅通过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设置生育医疗保险形式以解决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并没有建立生育津贴制度。
据悉,拟新立的《生育保险条例》将建立与深圳经济发展、人口政策相适应的具有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两项待遇、单独筹资和管理的生育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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