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公布《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引起各方热议。对于征求意见稿中的热点问题,郑州的现行政策是怎样的呢?
昨天下午,郑州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郑州,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而且与职工的户籍没有关系。
郑州职工不用为生育保险掏钱
“目前郑州的政策和上述规定是一样的。”郑州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根据《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在缴费比例上,是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来按月缴纳。国家机关和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则是按0.5%的比例来缴。
由于征求意见稿提出“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0.5%”,这意味着,如果人社部公布的办法顺利实施,郑州企业每月可少缴一半的生育保险费用。
根据征求意见稿,生育保险将覆盖所有职工。郑州也早已执行。
“郑州的现行规定很清楚,各类企业都应缴纳生育保险,缴费不缴费和职工的户籍没有关系。”业内人士表示,郑州现行的政策是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的。目前在征缴时,生育保险是和医疗保险捆绑在一起征缴的。
征求意见稿特别说明,如果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由单位承担。
对于上述规定,业内人士称,《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尚未进行相关规范。
“征求意见稿有利于保障职工的权益。”业内人士分析,将来人社部实施上述政策,郑州市势必也会随之跟进。
目前,郑州在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限额方面的规定是这样的,剖宫产的:三类定点医疗机构45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4300元/例。剖宫产的同时还做其他相关妇产科手术的,每例最高可报销5000元。
正常分娩的:三类定点医疗机构报销限额是22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000元/例。异常分娩(难产)的:三类定点医疗机构2800元/例,二类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2600元/例。
产前检查方面,则是800元/例。
生双胞胎可增加15天生育津贴
生过孩子之后,按照规定还要给女职工一定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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